国有资产管理处(与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合署办公)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,统一管理和协调学校各类国有资产,履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职责。部门下设资产管理科,统一管理学校资产的入库、出库、调拨、处置、报废等资产管理工作。
一、工作职责
1.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规、文件;
2.建立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;
3.负责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的一级管理,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;
4.组织国有资产产权界定、资产评估、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;
5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实物总账及分户分类账的统计、负责编制并上报学校国有资产报告;
6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清查、调剂、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的审核及处理工作;
7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损坏、丢失的核查和处理工作;
8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;
9.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,对二级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;
10.承担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能,协调学校国有资产工作;
11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
办公地址:行政楼318-1
联系电话:0519-86338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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